在近世,康德的道德哲学受到过黑格尔、叔本华与尼采的批判。
黑格尔认为,康德的道德哲学的最大缺憾就是过于形式主义,缺少具体的实在内容。实践理性应当是具体的,而不能只提供抽象的规则。康德的道德法则除了在形式上具有自我意志的同一性以外,不能获得任何具体内容和规定。黑格尔对此讽刺说:“这就是康德、费希特道德原则的缺点,它完全是形式的。冰冷冷的义务是天启给予理性的肠胃中最后的没有消化的硬块。”
叔本华与黑格尔一样,认为康德的道德哲学缺少具体的内容。在他看来,道德是人们的实践活动,要想让人们实现道德法则,就必须有前在的激励因素,必须使人在任何情况下自动地感受和认识这种因素,从而产生积极的作用。而康德的道德法则完全建立在毫无内容、纯粹抽象的概念上,没有任何实在性,既无物可赖以支撑,也无人会被打动。“结果是,他把他的法则的内容或实质剥落得一干二净,仅仅剩下了它的形式。”另外,叔本华敏锐地看到,康德的道德哲学证明的一个主要错误,就是把应当发生的道德法则当作实在发生的事情,并继而认为这个假设具有全然的和绝对的必然性,以假设当根据,还把这种假设当作他的整个体系的基础,康德的道德哲学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叔本华讽刺康德的实践理性的法则,说它们就像特尔斐神庙,由它幽暗神殿所发出的神谕都是应当发生、却又是不可能证明的东西!
叔本华的弟子尼采的讽刺则更辛辣。他说,康德为了实现自己的道德法则,就公设了“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这种做法无异于一个神甫对在地里拾土豆的农妇说,你们不要拾别人地里的土豆,不然,上帝就会惩罚你们,让你们永远进不了天国。由此来看,康德的“无上命令”并不是无上的,康德的意志自由也不是完全自由的,康德的道德法则与神学道德的伪善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对康德道德哲学形式主义的批评倒使我想起了孔子,另外一个思想家。一个是形式主义,一个是实用主义:两人的道德哲学有着很多的不同。
首先,正如开始的批评所指出的那样,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形式主义的。在这个系统里,道德法则先验地认识客体,直接地成为意志的决定根据。但道德法则是不可能被证明的,去证明和演绎道德法则是不可能的。“德性是有限的实践理性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实践理性批判》)道德法则的特点之一,就是理性立法的,是纯粹形式的,没有任何具体内容和规定。
与此相反,孔子的教化几乎全在规定怎样做才符合礼的规定,而不是在哲学范畴中进行讨论。所以,他的道德哲学是一系列行为的集合,并且特别强调一些实在的行为,如:
1.自省
孔子把这一点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主要标志:“君子求诸已,小人求诸人”(《论语·卫灵公》),又说:“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论语·公冶长》)。
2.克己
关于“克己”孔子有一句名言:“克己复礼为仁”。他还认为只要每个人都能够按礼的要求来克制、约束自己,就可以使人人成为君子,全社会也就可以弘扬仁道,实现理想的大同世界。即:“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
3.忠恕
忠恕要求根据自己内心的体验来推测别人的思想感受,达到推己及人的目的。“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论语·卫灵公》)。孔子在《论语·雍也》篇中还说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4.力行
《论语》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时习”就是经常练习、经常实践的意思。孔子重“行”,明确主张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学习的目的在于“行道”:“君子学以致远”(《论语·子张》),“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
要注意的是,康德道德哲学里,道德法则的特点之一就是体现意志的自律。从字面上看,自律与克己很像。但自律与克己的意思截然不同。自律有三层含义:理性为自己立法,并服从此法则;所服从的是普遍的法则;此法则是独立于一切经验条件的。
其次,康德道德哲学里,道德法则具有普遍性。道德法则是实践理性的依据。而普遍性,在康德那里,已经成为了判断是否道德法则的依据。那么孔子呢?
在孔子的道德哲学里,只有君子才是道德实践的主体,才有可能践履孔子的道德理想;而小人不是道德实践的主体,其作用只在于为君子的道德实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实践对象。孔子心目中的道德只是“君子之德”,即代表贵族阶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礼仪传统和行为规范,而不可能是体现一般人价值倾向和利益要求的普遍性道德。作为体现,他喜欢用带有明显道德色彩的称呼来指称统治者或上流阶层的人。如:
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论语·卫灵公》)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论语·雍也》)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论语·子路》)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论语·子路》)
第三,对孔子而言,道德的价值只在于它能体现社会各等级阶层的地位和彼此间的界限。由于道德能使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所占据的等级地位和相应的行为规范,因此道德就成为统治者据以驯化被统治者精神的最佳手段。在《论语》中,凡涉及道德价值与道德内容之处,无不着眼于道德的社会功能和政治作用。道德的目的不是自律,而是治人。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在《论语》中俯拾皆是。如: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论语·学而》)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
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论语·子路》)
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
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
但是,对于康德,道德法则竟是如此地神圣:“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又新、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按照康德的解释,他的道德哲学是以“至善”为目的的,所谓“至善”,就是人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出自义务或职责,自愿地执行道德法则。这样的行为之所以“至善”,就在于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与任何爱好、愿望、需求、利益或结果无关,而只是为了服从道德法则。
康德把这样的道德法则概括为这句话,“你这样行动,使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这就是康德的“无上命令”即“绝对命令”。显然,这样的道德自律是无上崇高的,生活在感性中的人正是因为具有这种纯粹的道德法则,才可能唤起自己对道德天职的敬重,才可能觉察我们自己的超越感性存在的崇高和尊严。
康德层指出,伦理学是研究如何使人配享幸福而不是获得幸福的学问。而孔子的道德哲学恰恰是将道德看成是获得幸福的途径和方法。由于将人的道德实践活动局限于政治领域、由于没能正确处理好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追求这二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孔子所倡导的道德永远受制于外力,永远不能摆脱物欲的牵绊和对权力的依附。这样的道德观念怎么会达到以至善本身为目的的纯粹道德那样高的境界呢?一方面说要诚心实意,另一方面却又用利益诱惑人们,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点,孔子道德哲学在社会上影响式微。